陆长霄说到做到,在接下来的几天内,频频在裴承出门后来到程礼家里,二话不说就把人扒光了骑在身下开操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程礼有丝毫反抗,陆长霄会强迫他用上肢在地上爬,一边被他提着腿在后面插着,一边爬遍屋里的每个角落,直到任意一个地方都滴落着两人交合的淫水才罢休。

        陆长霄还喜欢在屋里到处翻找,他似乎对那些印刻着程礼过往痕迹的物件有着痴迷的喜爱,比如曾经的相册,高中时的校服,甚至是穿到快没有弹性的内裤……偏生程礼是个不喜欢扔东西的,结果就是这些东西全被陆长霄打包带走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楼下的大妈看到他提着一大袋破旧东西,如果不是那身一看就不菲的衣装和逼人的贵气,准会以为他是上门来收垃圾的。

        现在程礼独自一人在家时,一闭眼,几乎全是陆长霄在屋里走来走去,或者抱着他四处做爱的身影。

        然而,陆长霄翻到的东西并不都是让他喜欢的,有很多东西会让他上一秒还正常的脸色瞬间就阴沉下来。这时,一旁被操到快动弹不了的程礼也会感觉到自己的危险,手脚并用地往墙角爬去,缩成一团跟只猫仔一样。

        其中,让程礼下场最惨的,就是他写的关于裴承的日记。

        对爱情充满美好愿景的青葱少年,在无数个寂静的夜晚趴在书桌上,轻颤的笔尖欢喜地书写着他所恋慕的人的一举一动,篮球场上的灌篮,放学后小树林里的初吻……几乎每一篇结尾都还有充满新意的表白。

        陆长霄只粗略地翻看了一遍,纸页上随处可见的“裴承”两个字就花了他的眼,好像这两个字写都写得比别的字工整漂亮些,可见那个死小孩不知道练过多少遍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妈的!

        程礼只怕连他的名字是哪三个字都不知道吧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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