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後,他沉默了会,当林宥铭以为他会请他离开,他再次口,语气依然平稳,用词变得非常谨慎,像是每个字都经过仔细的法律衡量。「昨天上午,李宗荣在律师陪同下,到本署接受第一次侦讯。讯问期间,他坦承知道城墙基座下有骨骸,坦承下令销毁挖出的骨骸,坦承伪造地质报告。但他否认湮灭刑事证据,他说湮灭刑事证据罪的构成要件是侦查开始後,他说他销毁骨骸时还没开始侦查,只是不想让开发案停工。」
他顿了顿。「不过,他在侦讯结束前,说了一句话。这句话,我觉得你有权利知道。」
「什麽话?」
「他说,我没有杀她。杀她的人在一百九十年前就Si了。我只不过是把她的骨头烧掉而已,这样犯法吗?」
「为什麽跟我说这些?」
「因为接下来我要告诉你的事,跟法律有关,也跟历史有关。」侯志文把卷宗翻到另一页,是李宗荣昨天侦讯笔录的影本,「李宗荣承认销毁骨骸,但否认湮灭证据。他的辩护策略很简单:他会说他以为那些骨骸是无主古物,不知道跟刑案有关。如果检方无法证明他明知那是刑案证据,湮灭证据罪就不成立。文化资产保存法的部分,他也会说不知道城墙是文化资产。」
「但他知道。李家的藏书楼里有所有的文献,他的曾祖父写得清清楚楚——」
「那是他的曾祖父,不是他。法律上,不能因为祖先知道,就推定子孙也知道。我们需要证明李宗荣本人知道。」侯志文停顿了一下,视线从卷宗上移到林宥铭的脸上,「你有办法证明吗?」
林宥铭沉默了。他可以证明李宗荣监视了那条巷子三年,可以证明李氏建设的内部邮件提到过「挖到骨骸」,可以证明地质报告是假的。但他无法证明李宗荣本人读过曾祖父的信,知道那面墙里埋着的是被谋杀的陈守娘。除非——
「手机影片。」他说。
「什麽?」
「古蹟指定通过前,陈守娘的影片在李宗荣的手机上连续播放了三个小时。如果他不知道陈守娘是谁,他为什麽会怕成那样?如果他不认识画面中那些刑求的场景,他为什麽要被送急诊?」
侯志文沉默了一会,然後说:「影片不能当证据。来源不明,无法验证真实X。但……」他把卷宗翻到最末页,拿笔在上面写了几个字,「有一个证据,可以证明他知情。你今天提到,李氏家族纪念馆的藏书楼里,有一本道光年间的家族备忘录。备忘录记载了李永昌与陈守娘谈判的全部内容,包括那三条协议。」
「对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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